现将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四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①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1式1份,见附件1)。
②汇总表1份(见附件2)。(《申报课题汇总表》中“所在单位”请写分院或部门名称)。
③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中外文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
①②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组织申报的单位统一汇总上传至6268899 @qq.com,或直接通过6268899的QQ传送。
凡省内高校(省高教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教育工作者,自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