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发展规划处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细化专项规划与二级单位规划,跟踪规划(计划)执行进度、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提出调整优化建议。
2.负责研判国家高等教育政策导向与发展趋势,跟踪同类院校发展动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及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政策性支撑和建议。
3.收集、整理、汇编国家(含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含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政策信息服务。
4.负责学校章程起草、修订、备案与监督执行,统筹全校制度体系建设;从政策、法规和技术层面,审核拟提交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校内规章制度统一规范、符合上级政策法规要求;牵头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负责统筹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牵头开展学校办学定位、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的前期调研、方案论证与统筹协调,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6.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牵头建设学校教育事业基础数据库,为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资源配置和决策部署提供量化依据与数据支撑。
7.负责学校重大发展项目的前期论证、组织申报、统筹协调与过程管理,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8.负责学校层面合同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起草、审核、备案、归档等管理流程。
9.负责学校信息上报、年鉴编撰与上报,牵头开展规章制度汇编、更新与管理,确保相关资料完整、规范、及时。
10.负责学校主页通知公告信息发布的审核及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工作,发布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11.完成学校党委、校级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涉及政策、法规的专项事务。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硕士、博士学位点建设与学科发展规划,牵头开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申报、论证、建设及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校学科建设规划,统筹重点学科的论证、遴选、申报、建设、评估及验收等工作。
3.推进重点学科培优工作,构建分层分类、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聚焦学科优势领域,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4.建立健全学科建设绩效评价体系;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分配调控及使用监督。
5.负责省级、校级学术创新团队的组织申报、评审遴选、建设管理及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培育高水平学术队伍,支撑学科建设发展。
6.负责制定学校更名大学方案,针对教育部标准明确提升目标,落实指标任务、优化学科布局。
7.负责学校职称评聘、聘期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学科部分的审核和量化打分工作。
三、高等教育研究院职责
1.负责建立、完善学校高教研究的规章制度,规范高教研究工作开展。
2.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动态,收集高教研究信息并及时在网上发布,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最新的高等教育改革信息。
3.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
4.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论证等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决策提供咨询。
5.组织和管理国家级、省级相关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审核、过程管理、结项验收等工作;规划与管理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与结题工作。
6.负责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报账工作,规范经费使用。
7.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和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培育、评选和推荐工作。
8.组织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研究基地评选、推荐、建设管理和评估验收工作。
9.负责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包括总体方案设计、网站建设、资源库建设等,并组织开展课程思政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
10.针对教师教学改革研究能力提升,组织研讨、培训等活动,打造高素质教学研究队伍。
11.负责学校教学研究成果管理平台日常管理、维护、完善等工作,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12.负责高教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和教研课题相关材料归档、保管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13.负责与国内外高校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联系与交流,组织、参与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学校高教研究影响力。
14.负责学校职称评聘、聘期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教研部分的审核和量化打分工作。
15.完成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等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教研任务、数据采集工作。
四、其他工作职责
1.完成学校党委、校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2.协调学校跨部门事务,牵头对接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
